考试项目和总分
(一)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包括体育过程性测试成绩、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以下简称“体育统考”)两项内容。体育过程性测试30分,体育统考30分,总成绩共计6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体育统考项目和分值。
1.取消必考耐力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函〔2023〕1 号)文件精神,鉴于新冠病毒感染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决定取消体育统考必考耐力项目(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统一不扣分;过程性测试耐久跑项目(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统一免测,计1分。
2.选考项目2项。考生自主从第一、第二类6个项目中选择1项、从第三类3个项目中选择1项参加考试,每项满分为10分;未选择的另一类项目免测,按满分10分计入总分。选考项目总分合计30分。
第一类:200米跑;立定三级蛙跳;助跑正面双手头上向前掷实心球。
第二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双杠直臂前移;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
第三类:篮球运球投篮;排球网前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
体育统考内容详见《2019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通教发〔2019〕1号)。
其它情况:无故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该项目成绩为零分;市内毕业的往届生体育过程性测试成绩以原应届时过程性成绩为准,市外毕业的往届生以体育统考成绩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