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毕业生和往届生如何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交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成绩减去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